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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下语文教学有哪些特点?在教学中如何把握和实现这些目标?  

2011-07-18 09:18:12|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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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林明标发布日期:2011-07-17 10:52:26.0

新课标下的语文教学特点为:人文性、实践性、民族化。

       新的课标、新的教学理念,应该在课堂教学这块主阵地上得以实现,获得体现。这就需要构建一个新课标下的新课堂。

       一、教学重心要转移。

    教学重心要从以教师为主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使学生成为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所以,实现教学重心的转移,就要如《语文课程标准》所言“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以上规定涉及学习兴趣、自主意识、学习习惯、学习情境、学习方式诸方面,都属于学生主体的意识和行为。

       语文教学就是要倡导学生通过自己的探究去获得独特的感受、独特的体验和独特的理解。教师要重新调整自己的角色和行为,使自己成为学生发展的引导者和促进者,而不只是知识的占有者和阐释者,更不是神圣殿堂里的那些冷漠的喋喋不休的“说教者”。要真正蹲下来看学生,以平常的心态和学生交朋友。教学是师生共同享有的快乐的生活,教室是师生共处的生活世界。当前,在新理念的指导下,重建一种新型的师生关系,重构一种新的教学生活,是十分必要的。

       二、语文教学要改变教学策略。

       当前对教学策略研究的着力点是把零散的个案研究体系化,把单个的教学实验研究置于一个大系统中加以整合。可以说,最有效的教学方法是针对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的多种方法巧妙的组合。如何组合,孰前孰后、孰多孰少,如何反映教师的教学功力和教学艺术,因此“课程标准”强调“要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

     (一)语文教学要淡化教师的讲,强化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教师的讲,主要是引导,引导的方法主要是点拨。在课文的关键之处、联结之处、过渡衔接之处,以及表达的精彩之处,教师要善于“画龙点睛”“指点迷津”,使学生举一反三。学生的自主学习,主要指变过去掌握结论式的学习为探究性学习、反思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应放手让学生去尝试错误。没有经过挫折的成功,体会不到成功的快乐。还应让学生在自主的前提下,合作讨论、相互补充,自己去参与获得知识的过程。探究性学习允许学生选取不同的视角、采取不同的方法、获得不同的结论。由于每个学生的经验背景不同、兴趣爱好迥异、性格气质有别,应提倡结论的多样化。

     (二)语文教学要让学生学会感受、体会、体验、揣摩。要重感悟、重语感训练。“好读书,不求甚解”。只要学生通过上下文在一定的语境中,明白意思就行了,不求精确,只求明了。

    (三)语文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在理解和运用语言的实践活动中学法、悟法。方法常常是知识转化为能力的中介。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方法,就为自主学习创造了条件。《语文课程标准》中要求识字教学“注重教给识字方法”,阅读教学要求学生学会朗读、默读。“学习略读,粗知文章大意”。能“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体会其表达效果”“在阅读中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有条件的学校还要求“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尝试进行探究性的阅读”。作文教学“应注意培养观察、思考、表现、评价”的能力,让学生在习作实践中学习观察的方法、构思的方法、表现的方法和自我修改的方法。其中首次出现“表现”这一概念,颇具深意。“表现”是学生在观察客观事物中将主观意愿和客观事物结合、反映个性心理的一种写作方法,是习作的个性化行为。作文教学强调“写真实”是正确的,但在写真实的前提下要引导学生善于表现“自我”,表现有别于他人的主观感受、主观体验。学生个性化作文是学生个性心理的独特反映,这种独特性常常闪烁着创新的火花。

      此次《语文课程标准》,不再强调每课必分段、归纳段意、概括中心。由于每篇课文的要求不同,在单元里的地位不同,课文的题材、体裁、表达方式也不同,因此,对课堂教学结构的分析应提倡多样化、个性化、多种样式并存。培养学生的整体把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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